老古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下称老古公司),系南怀瑾老师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传播国学经典而创办的。令人遗憾的是在南老师去世后,有部分个人通过报章杂志及互联网平台散布所谓「南怀瑾遗产之争」、「南怀瑾身边工作人员」爆料等不实言论,严重影响老古公司的声誉。为此,台湾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客观事实不符之虚伪指控,并严重侵害本公司之名誉,兹郑重否认并澄清说明如下:

  1. 关于南怀瑾老师版权之归属,将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老古公司之使命,即希冀藉由法人之力量,完成经典文学创作及书籍之编辑出版,并透过法人传播中国传统经典文化,以完成文化传承之志业;南怀瑾老师于2003年2月27日亲笔签署捐赠书,将其所有语文著作之著作财产权赠与老古公司,该捐赠书亦业经大陆地区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嘱托大陆地区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南怀瑾老师亲签之笔迹无误,并无任何伪造文书之不法情事,老古公司以著作财产权人之法律上地位,出版发行南怀瑾老师所有著作出版品,均为合法权利之正当行使。
  2. 老古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实现南老师关于国学经典「承先起后,继往开来」的文化追求。台湾老古文化事业的永续存在的使命是: (一)有流传价值的残本、古籍的保存与继续出版。 (二)盗版之风横行,所以老古文化事业的存在,有中流砥柱以正视听之使命,今天、五十年乃至百年以后,想要看到南怀瑾先生著作的人,可以在老古文化事业公司买到。 在此,老古公司秉承南先生的遗志:永续传承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保存幷且传播他的著作,秉持太老师的遗志以中流砥柱、以视正听、老古公司亦恳请争议各方从文化传承的大局出发,让南老师的精神通过教育推广发扬光大,以慰南师在天之灵。
  3. 惟为确保本公司之权益,特此严正澄清事件原委,避免外界受渠误导,以正视听。对任何人进一步损害老古公司合法权益和声誉的行为,我们将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老古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